高中職暨國中小學力鑑定2月4日開始報名

2010/2/11 上午 10:15:36
高中職暨國中小學力鑑定2月4日開始報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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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職暨國中小學力鑑定 2月4日起開始報名

【北縣訊】臺北縣99年度各級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訂於2月4日(星期四)至2月7日(星期日( 含星期六、日,每日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1至5時)分別於海山高中及新埔國小進行報名作業。

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每年舉辦一次,專為年滿14足歲至20足歲以上失學或自學民眾取得同等學歷及格證明而辦,分高中、職級;國中、小級,除高職級限身心障礙民眾報考外,其餘等級均含身心障礙與一般民眾。

本年度各自學進修鑑定考試資格、地點、日期分述如下:

一、高中(職)級:

(一)報考資格:

1.年滿20歲(79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)之國民(含持有

中華民國護照、本國政府核發之有效居留證明文件者)。

2.年滿18歲(81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),曾於國民教育階

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。

(二)報名與考試地點:臺北縣海山高中(臺北縣板橋市漢生東路215號,電話:(02)29517475轉251、252)。

(三)考試時間:99年3月7日

二、身心障礙高職級:

(一)報考資格:

年滿20歲(79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)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視覺障礙、聽覺障礙(含語言障礙)、肢體障礙或多重障礙等之國民(含持有中華民國護照或本國政府核發有效之居留證明文件者)。

(二)報名與考試地點:臺北縣海山高中(臺北縣板橋市漢生東路215號,電話:(02)29517475轉251、252)。

(三)考試時間:99年3月7日

三、國中級:

(一)報考資格:年滿17歲(82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)之國民(含持有中華民國護照、本國政府核發之有效居留證明文件者)。

(二)報名與考試地點:臺北縣新埔國小(地址:板橋市陽明街206號,電話:(02)22571830轉603)。

(三)考試時間:99年3月14日

四、國小級:

(一)報考資格:年滿14歲(85年9月1日以前出生者)之國民(含持有中華民國護照、本國政府核發之有效居留證明文件者)。

(二)報名與考試地點:臺北縣新埔國小地址:板橋市陽明街206號電話:02)22571830轉603)。

(三)考試時間:99年3月14日

五、考試簡章可至各考試學校警衛室免費索取或下載附件檔參考,相

關考試訊息亦同步刊登以下網站:

(一)本局教育資源網(http://www.tpc.edu.tw)/電子公文。

(二)本縣社會教育資源網(http://lll.tpc.edu.tw/)。

(三)海山高中網站(http://www.hshs.tpc.edu.tw/)。

(四)新埔國小網站(http://www.spes.tpc.edu.tw/)。

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提醒考生把握應考時程,各類學力鑑定考試均不受理通訊報名,僅可親自或委託他人現場報名。另外教育局社教科也已著手規劃國中小級考生專屬免費輔考專班,將於2月22日在文林國小與新埔國中同步開班,有意入班者可於報名現場登記參加,籲請考生善加利用此項資源。教育局預祝所有報名考生皆有好的成績表現。

資料詳洽:蘇珍蓉科長 電話:1999、(02)29603456-2633

新聞連絡人:廖曼雲 電話:1999、(02)29603456-2832

下載檔案 各級學力鑑定考試簡章